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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檔案櫃

申請表單

處室規章

 

校外教學活動專區

 

 

 

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專區

 

依據Q&A除下列情況均應事前提出申請,讓審查小組可預先進行審查:

1、配合執行政策性宣導人員,如教官、消防人員、衛教專業人員且經所屬機關認證確為遴派之專業師資。
2、協助教學或活動之國教輔導團團員
3、教育主管機關執行教育計畫之巡迴教師
4、專家學者 、他校老師配合並進行教育主管機關訂定之重大教育工作項目者。
5、其身分如經所屬機關認證確為遴派之專業師資,且協助之宣導課程內容並經其所核可

有臨時性協助需求時,請於2週前提出申請,檢附申請表及教學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