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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霸凌三級預防

  • 教育宣導:
    • 友善校園週→反霸凌、反毒、反黑
    • 週會、班會及其他集會
    • 融入教學:落實人權、法治、生命、品德及性平教育
    • 部長給校長的一封信→校長給家長的一封信
  • 發現處置 (發現預防):
    • 暢通行政聯繫管道:
      • 中央、地方跨部會 (局處) 校園安全聯繫會報
      • 學校、派出所:校園安全支援協定書
    • 暢通申訴反映管道:
      • 教育部 0800-200885
      • 縣市反霸凌投訴電話
      • 學校霸凌投訴信箱 + 導師聯絡電話與 E-mail 信箱
      • 校園生活問卷調查表
  • 介入輔導 (輔導處遇):
    • 霸凌評估會議確認→學校擬定輔導計畫 (case by case 逐案評估審酌)
    • 通報聯繫社政、警政單位協助
    • 徵求家長同意、轉介專案諮商輔導
    • 縣市設立法律諮詢專線
    • 如果經諮詢討論,外界普遍認為台灣需要有類似「暫時性限制或禁止接觸」的處遇措施。則參考國外經驗 (三個必須):
      • 必須通過立法程序
      • 必須由法院才可裁定→並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主張這樣做
      • 被裁定個案必須輔以持續性高密度的專業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