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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務規章

圖書館管理規則

  • 本館採開架式圖書管理方式。
  • 入館時,除紙筆外,其他書籍物品等請放在置物櫃;貴重物品請自行妥為保管,如有遺失,本館恕不負責。
  • 食物飲料請勿攜入館內食用 。
  • 請善加愛護館內一切物品,並注意公共道德與環境清潔,請勿喧嘩。
  • 轉學、休學、畢業時,須還清圖書;如有遺失、毀損等,應到本館辦理圖書遺失毀損賠償。

圖書借閱辦法

  • 本館採開架式,由讀者自行由書架選取書刊→至服務台(借閱期刊需另填借書單)→憑學生證辦理借閱。
  • 每人最多可借閱圖書5冊,借閱期限為 2 星期。
  • 借閱期限屆滿,若需繼續借閱,請至服務台辦理續借手續;續借以一次(即2週)為限。
  • 逾期未還書者,依逾期天數停止借閱權利。
  • 參考工具書、報紙、現期期刊、錄影帶、光碟,限館內使用。
  • 本館遇有清查及整理時,得索回借出書籍。

「資訊檢索區使用規則」(摘要)

  • 圖書館資訊檢索區提供全校師生上網查詢資料及圖書館館藏,中午時段使用請事先登記。
  • 所有電腦作業系統及應用軟體均為合法授權軟體,請確實遵守著作權法,尊重智慧財產權,勿利用校園電腦下載非法軟體、遊戲、影片或樂曲。

「圖書遺失賠償辦法」(摘要)

  • 讀者借閱圖書(或資料)等,若有遺失損毀等情形,應自行購買書名作者版本完全相同的圖書(資料),或照價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