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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0學年度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初試錄取名單。.
發佈日期 2021 年 7 月 22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1,144
公告內容

110學年度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初選錄取名單

一、教師甄選各科參加複選錄取名單:
1.國文科:20940002、 20940003、20940006、20940009、20940019、20940020、20940023、20940026、20940029共9位。

國文科初試最低錄取標準:50分。

2.數學科:20960002、20960009、20960011、20960013、20960016、20960022、20960026、20960027、20960030共9位。

數學科初試最低錄取標準:60分。                                      

3.物理科:20920001、20920005、20920006、20920008、20920009、20920010、20920012、20920013、20920014共9位。

物理科初試最低錄取標準:81.5分。

4.全民國防科:20950001、20950002、20950003、20950004、20950005、20950006、20950008、20950009、20950010共9位。

全民國防科初試最低錄取標準:40分。

5.體育科 :未達初選人數,未辦初選,報名者全數逕入複試。

 

二、複選報名:

報名時間:110年7月23日(星期五)上午10:00至下午15:00止,逾時不予受理。 若遇臺北市政府宣布110年7月23日(星期五)因颱風停班停課則改採線上報名,請考生務必隨時留意本校校網最新公告。

分兩梯次:

1.第一梯次:國文科、物理科(上午10:00至中午12:00止)

2.第二梯次:數學、全民國防、體育(下午13:00至下午15:00止)

報名方式:一律採現場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複選報名免收報名費)

報名地點:本校四維樓2樓會議室

注意事項:

  1. 初選通過錄取人員,請於指定時間親自或委託專人持證件(含正本及影本) 辦理複選報名,逾時不予受理,表件請依本校簡章公告格式,自行以 A4 白 色紙張下載使用,不得任意變更內容。
  2. 複選審查應備證件或資料:(影本請依序裝訂成冊並以迴紋針於左上角固定 供本校留存,並請攜帶正本驗畢後發還。)

(1)報名表(格式如簡章附件一,請依規定貼上彩色證件照)。

(2)簡歷表(格式如簡章附件二)。

(3)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

(4)中等學校各該報名類科合格教師證書(或其他足資證明之佐證資料)正 本及影本。

(5)最高學歷證書正本及影本,如持國外學歷,應檢附以下證件正本及影 本: A. 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

  1. 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
  2. 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入出境證明。
  3.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具有中等學校教師資格之證明文件。

(6)切結書(格式如簡章附件三)。

(7)委託書(格式如簡章附件四,親自報名者免附)。

(8)其他錄取成績相同時得優先錄取之證明文件:如特教學分證明、身障 手冊等。暫免附上述以外之其他證件。(個人教學計畫、設計、或指導學生專題研究等資料,得於取得參加複選資格後,於參試當時親交評審委員參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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