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臺北市政府人事處函 有關擬任(現職) 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 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
發佈日期 2025 年 4 月 07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64
公告內容

尚未具結人員,均改依陸委會114年3月25日函附修正版具結書具結

 

至已按修正前具結書完成具結者,均”無須”依修正版再次具結

 

請尚未具結人員簽屬後送至本室,俾以統計簽具人數。

相關附件
洽詢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