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轉知臺北市政府人事處函 有關擬任(現職) 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 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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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5 年 4 月 07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164 |
公告內容 | 尚未具結人員,均改依陸委會114年3月25日函附修正版具結書具結
至已按修正前具結書完成具結者,均”無須”依修正版再次具結
請尚未具結人員簽屬後送至本室,俾以統計簽具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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