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 |
---|---|
發佈日期 | 2022 年 2 月 11 日 |
發佈單位 | 教官室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獎助學金 |
公告等級 | 重要 |
點閱次數 | 371 |
公告內容 | 一、教育部為運用學產基金辦理學生及幼兒急難慰問金之發放,特訂定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實施要點。 二、適用對象:各級學校(包括進修學校)在學學生及幼兒園幼兒。但不包括就讀大學校院碩士班、博士班、空中進修學院與空中大學研究所 碩士班、空中大學及其附設專科部,或年齡滿二十五歲之學生。 三、相關條件與限制,請參考實施要點;如有申請需求或疑問請洽校安中心。 |
相關附件 |
|
洽詢資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