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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
發佈日期 2021 年 2 月 02 日
發佈單位 教官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獎助學金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245
公告內容

適用對象:各級學校(包括進修學校)在學學生及幼兒園幼兒。但不包括就讀大學校院碩士班、博士班、空中進修學院與空中大學研究所 碩士班、空中大學及其附設專科部,或年齡滿二十五歲之學生。

相關條件與限制,請參考實施要點。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實施要點(104年修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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