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轉知】轉教育部函有關教師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申請 延長婚假實施期限者,至遲應於113年4月30日(含)以前 請畢婚假,請查照。 |
|---|---|
| 發佈日期 | 2023 年 5 月 19 日 |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 公告等級 | 無 |
| 點閱次數 | 336 |
| 公告內容 | |
| 相關附件 | |
| 洽詢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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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主旨 | 【轉知】轉教育部函有關教師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申請 延長婚假實施期限者,至遲應於113年4月30日(含)以前 請畢婚假,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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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3 年 5 月 19 日 |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 公告等級 | 無 |
| 點閱次數 | 336 |
| 公告內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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