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週記】110學年度第1學期生活週記抽查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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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1 年 12 月 22 日 |
發佈單位 | 訓育組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511 |
公告內容 | 本辦法已於110/12/21(二)發放至各班班級櫃: —– 臺北市立成功高級中學110學年度第1學期 高一、二【生活週記】抽查辦法 110.08.18核定
高二:110年12月29日 (三) 13:00~16:10下課時間。
3. 每班受抽查的2位同學,需親自於抽查期限內的下課時間將生活週記送至學務處【訓育組】。學務處將查驗篇數與進度是否符合導師規定,並蓋章後發還。 七、補交期限:110年12月30日(四)16:10前。 受抽查同學如因故未能於抽查時間內繳交(含缺交、未完成、未請導師核閱等),請於上述期限內親自將週記補交至訓育組。抽查當日請假未到校者,需附假單證明、並於請假後返校當日的16:10 前補繳。 八、獎懲: 1.請導師推薦班上 5-10 位認真書寫的同學,予以嘉獎乙支(至多10名,依順序簽處,超過10名者不計),以資鼓勵。 2.受抽查之同學如逾補交期限仍未補交,記愛校0.5小時,以為警惕。 逾抽查日二日(12月31日週五)仍未交者,記警告乙支。 九、本辦法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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