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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2學年度高二升高三暑期輔導實施辦法及課表
發佈日期 2024 年 7 月 03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3,109
公告內容

暑輔課表請見附件,並請留意實施辦法相關規定:


臺北市立成功高級中學112學年度高二升高三暑期課業輔導實施辦法【詳見附件】 113.05.30核定

一、依據:臺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學習輔導實施要點。

二、目的:提升學科能力,引發學習興趣,增進學習效果,並輔導善用假期充實生活,增進知能,培養學習精神。

三、參加學生:高二升高三學生。

四、上課日期:113年7月15日(週一)至8月9日(週五)。期間如遇停課,將以退費為原則。

五、上課時間:週一、二、五上課4節(8:10~12:00),週三、四上課6節(8:10~15:00)

六、每週各科上課節數及開課總節數:(報名須參加該班全部科目,共計4週)

班群 科目

國文

英文

數A/B

歷史

地理

公民

物理

化學

生物

每週節數

總節數

文藝/法商

5

5

5

3

3

3

     

24

96

理工

5

5

6

     

4

4

 

24

96

醫藥/農

5

5

5

     

3

3

3

24

96

七、上課班級:原班級上課(轉班群同學至新編班級)。醫農班群不抽班、文藝班群數學抽班

八、學生課堂參與應遵照各科任課老師規範,並依教師規劃參加考試或繳交作業等。

九、學生各項生活管理(如上課穿著、出缺席等)比照學期間校園規範,請遵守相關規則。若因病或因事未能到校上課時,應向學務處辦理請假手續(與學期間方式相同)。

十、開始上課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若有不可歸責於自身之特殊不可抗力情形,導致無法繼續參與後續課程者,需以書面方式敘明理由經家長及導師簽名,向教學組申請部分退費。

十一、本辦法陳校長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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