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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1學年度高二升高三暑期輔導班級及教師課表(含實施辦法)
發佈日期 2023 年 7 月 07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2,351
公告內容

暑輔班級及教師課表請見附件,並請留意實施辦法相關規定:

 

臺北市立成功高級中學111學年度高二升高三暑期課業輔導實施辦法(詳見附件) 112.6.13核定

一、依據:臺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學習輔導實施要點。

二、目的:提升學科能力,引發學習興趣,增進學習效果,並輔導善用假期充實生活,增進知能,培養學習精神。

三、參加學生:高二升高三學生(報名須參加該班全部科目)。

四、上課日期:112年7月17日(週一)至8月11日(週五),如遇停課以退費處理為原則。

五、上課時間:週一、三、五每日上課4節(8:10~12:00),週二、四每日上課6節(8:10~15:00)。

六、每週各科上課節數及開課總節數:(共計4週)

 

國文

英文

數A/B

歷史

地理

公民

物理

化學

生物

每週節數

總節數

文藝/法商

5

5

5

3

3

3

     

24

96

理工

5

5

6

     

4

4

 

24

96

醫藥/農

5

5

5

     

3

3

3

24

96

七、收費: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1月11日北市教中字第1113021482號函頒「臺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學習輔導費收費標準表」,全期共96小時,每位學生收費2,400元整。

八、上課方式:實體授課。

九、報名及繳費方式:【本次暑輔報名及繳費均已結束,如有勾選參加但逾期未繳費者,請於暑輔第一天7/17(一)帶著現金直接到四維樓2樓總務處出納組繳費】

十、上課班級:原班級上課(轉班群同學至新編班上課)。醫農班群不抽班、文藝班群數學抽班

十一、學生課堂參與應遵照各科任課老師規範,並依教師規劃參加考試或繳交作業等。

十二、學生各項生活管理(如上課穿著、出缺席等)皆比照學期間之校園規範,請遵守相關規則。若因病或因事未能到校上課時,應向學務處辦理請假手續(與學期間方式相同)。

十三、開始上課之後,不得以個人生涯規劃或上課意願等私人理由,要求申請退費。若有特殊不可抗力之情形無法參與課程者,則需於課程開始前,檢具家長及導師同意書,以書面方式向教學組申請退費。

十四、 本辦法陳校長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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