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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1學年度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初試錄取名單。
發佈日期 2022 年 6 月 21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1,209
公告內容

111學年度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初選錄取名單

一、教師甄選各科參加複選錄取名單:
1.國文科:10600005、10600014、10600016、10600019、10600028、10600031、10600037、10600041、10600042,共9位。
國文科初試最低錄取標準:47.5分。
2.英文科:10610001、10610003、10610004、10610005、10610006、10610007、10610008、10610009、10610010,共9位。
英文科初試最低錄取標準:60分。
3.地理科:10620003、10620004、10620005、10620006、10620008、10620010、10620011、10620017、10620022,共9位。
地理科初試最低錄取標準:55分。
4.數學科:10660001、10660002、10660006、10660010、10660013、10660017、10660026、10660027、10660031,共9位。
數學科初試最低錄取標準:58分。

二、特殊教育科:未達初選人數,未辦初選,報名者全數逕入複試。

三、複選報名:
報名時間:111年6月23日星期四上午10:00至下午15:00止,逾時不予受理 。
1.第一梯次:國文科、英文科、地理科 上午 10:00 到中午 12:00 止
2.第二梯次:特殊教育科、數學科 下午 13:00 到 15:00 止
報名方式:一律採現場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複選報名免收報名費
報名地點:本校四維樓 2 樓會議室
注意事項:
1. 初選通過錄取人員,請於指定時間親自或委託專人持證件含正本及影本辦理複選報名, 逾時不予受理表件請依本校簡章公告格式,自行以 A4白色紙張下載使用,不得任意變更內容。
2. 複選審查應備證件或資料:(影本請依序裝訂成冊並以迴紋針於左上角固定供本校留存,並請攜帶正本驗畢後發還。)
(1) 報名表(格式如附件一,請依規定貼上彩色證件照)。
(2) 簡歷表(格式如附件二)。
(3) 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
(4) 中等學校各該報名類科合格教師證書 或 其他足資證明之佐證資料正本及影本。
(5) 最高學歷證書正本及影本,如持國外學歷,應檢附以下證件正本及影本:
A. 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
B. 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
C. 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入出境證明。
D.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具有中等學校教師資格之證明文件。
(6) 切結書(格式如附件三)。
(7) 委託書(格式如附件四,親自報名者免附)。
(8) 其他錄取成績相同時得優先錄取之證明文件:如特教學分證明、身障手冊等。
(9) 填寫複選報名考生健康聲明書。
暫免附上述以外之其他證件。(個人教學計畫、設計、或指導學生專題研究等資料,得於取得參加複選資格後,於參試當時親交評審委員參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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