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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41獎助學金﹞臺北市健鼎關懷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
發佈日期 2025 年 12 月 17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獎助學金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4
公告內容

1. 獎助對象

    (1) 針對就讀公立高中,品學兼優且家境清寒之學生。

    (2) 在校當學期平均學業總成績達 80 分或全班前百分之二十者且品德優良經師長推薦之學生。(高三生下學期申請時,錄取之大學校系由董事會決議。)

 

2. 申請限制

    申請人如重複接受其他單位提供相同性質之獎助學金(需提供本基金會相關資料:獎助單位、獎助事項、獎助金額及獎助時間),本會秉持福利資源不重複浪費的原則,將交由審議委員會審查是否具本獎學金領取資格。

 

3. 獎助金額

    學雜、書籍費18000(上限)/每學期,生活費4000/每月 (實際獎助金額可能因基金會家訪後而有所調整)。

 

校內申請期限至115年1月19(五)截止。

承辦者:註冊組李岱融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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