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轉知110年度推展家庭教育人員專業研習進修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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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1 年 4 月 23 日 |
發佈單位 | 輔導組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普通 |
點閱次數 | 267 |
公告內容 | 一、旨揭計畫依家庭教育法第11條報准教育部核定,並依家庭教育法第9條規範如下: 二、復依家庭教育法第9條及第11條,為整合資源、普及家庭教育學習活動,增進上開各類人員家庭教育相關知能,請案內人員配合積極參與本培訓,報名網址及課程訊息公告於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網站(https://www.family.gov.taipei/),各類課程報名逾期或額滿恕難受理。 三、旨揭課程相關問題請逕洽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聯絡方式如下: 四、專業研習進修課程請詳見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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