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轉知教育部為配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家長如有親自照顧自主健康管理學童之需求者,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詳如說明,請學生家長參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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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1 年 10 月 15 日 |
發佈單位 | 衛生組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防疫專區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482 |
公告內容 | 一、依教育部110年10月13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29052號函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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