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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菸酒管理法相關規定宣導
發佈日期 2022 年 2 月 24 日
發佈單位 生活輔導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95
公告內容

一、依據本府財政局111年2月16日北市財菸字第1113012764號函辦理。
二、菸酒管理法第30條第1項規定,酒之販賣或轉讓,不得以電子購物等方式為之。違反者依該法第55條規定,應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
三、邇來迭有青少年學生因不知法規,於網路交易平台或社群網站違規販賣菸酒,致有違規受罰情事,為免學生違規受罰,加強宣導教育學生網路禁止販賣菸酒之知能。
四、訊息內容2則:「網路禁賣菸酒,違者可罰1-5萬,臺北市政府財政局關心您」、「境外攜入菸酒禁轉賣,臺北市政府財政局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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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洽詢單位:生輔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