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確診請假相關說明(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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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3 年 3 月 25 日 |
發佈單位 | 生活輔導組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重要 |
點閱次數 | 1,559 |
公告內容 | 1. 根據112年3月17日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因應COVID-19防疫鬆綁新制,快篩陽性或確診後可在家自主健康管理5天,在自主管理期間若快篩陰性,可提前返校上課。 2. 確診時,學生應主動回報校方(通報表單連結:https://reurl.cc/NRv19p),並將確診依據上傳至通報表單作為請假證明。 3. 非重大考試期間,上傳至表單的確診依據,可為快篩陽性證明(快篩上須以油性筆標註日期與姓名)或醫師開立COVID-19確診證明。 4. 遇重大考試期間,學生僅能以「醫師開立COVID-19確診證明」作為確診依據上傳至表單。 5. 生輔組將以線上表單為依據,有合格證明者,將主動核予從「確診日期」次日起5日以內之病假,且不列入出缺席紀錄。 6. 若學生提前返校上課,請至生輔組進行銷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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