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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本校學生請假實施要點修訂
發佈日期 2022 年 2 月 14 日
發佈單位 生活輔導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625
公告內容

一、110年12月13日行政會報討論,為提醒學生及早準備公假相關事宜或準備考試,建議修訂學生請假實施辦法第十二條,「考試期間請假」中增列「請公假須在考試前3週完成請假手續」。
二、110年12月28日校規修訂討論會議建議修訂為「請公假須在考試前7個上課日完成請假手續」。
三、經111年2月10日校務會議通過修訂,第十二條增列(三)「請公假須在考試前7個上課日完成請假手續」。
四、修訂後辦法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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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洽詢單位:生輔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