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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更新)110學年度第二學期 晚自習辦法
發佈日期 2022 年 2 月 17 日
發佈單位 試務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410
公告內容

110學年度第二學期  晚自習辦法

 

四維樓(高三教室)停電特別說明:

2/21(二)~25(五),開放-多功能自學中心(綜合大樓四樓)、研討三教室(綜合大樓三樓)供同學晚自習使用。

 

高一、高二 晚自習辦法

  1. 平時原班教室不開放,可到研討三教室使用。
  2. 高一、二教室周末不開放。
  3. 段考前一週,開放18:30~21:30原班教室晚自習。
  4. 晚自習期間(18:30~21:30),球場皆不開放。

 

高三   晚自習辦法

  1. 高三平時可留原班教室自習。
  2. 週一至週五開放時間:18:30~21:30。
  3. 周末開放高三留原班教室:08:00~21:30。
  4. 段考前一周,高三亦可留原班教室自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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