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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教育局轉知教育部函釋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涉有不適任情事,停止聘約之執行期間屆滿或原因消 滅後復聘程序,及不適任情事如經調查屬實後終止聘約生效前,得否停止聘約之執行疑義。
發佈日期 2022 年 1 月 14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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