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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教育局暨所屬機關學校教職員工需研習業務相關學習時數20小時及其他必須完成時數一案
發佈日期 2025 年 8 月 28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545
公告內容

各位同仁好:

一、   查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以下簡稱實施要點)第2點及第9點略以,公務人員、約聘僱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每年時數重新計算。114年應完成業務相關 20 小時課程如下:

(一)     必須修習時數(10小時):

  1. 當前政府重大政策(1小時)。
  2. 環境教育(4小時)。
  3. 民主治理價值課程(5小時):人工智慧(本次新增課程)、性別平等、廉政與服務倫理、人權教育、行政中立、多元族群文化、公民參與等。

(二)     與業務相關(10小時):業務相關課程因認定較為寬鬆,可自行找尋與業務相關課程(如採購、行政、環境教育、多元族群、民主治理價值課程),或依各局處推行政策之函文配合完成。

二、   次查本府暨各機關(構)落實性別主流化暨推展性別平等工作總計畫(113-116年),本府公務人員(含政務人員)及約聘僱人員應完成之「性別主流化訓練或性別平等課程」如下:

(一)     公務人員(含主管人員)、約聘僱人員、職工(技工、工友、駕駛)、臨時人員、公立學校教師、軍職人員:性別平等課程時數3小時以上,其中1小時應為性騷擾課程。

(二)     處理性騷擾案件之專責承辦人及主管:6小時性別平等之「進階課程」,其中4小時應為性騷擾或性侵害防治相關課程。

(三)     所屬機關如設有性別議題聯絡人及辦理性平業務相關人員,每年應完成18小時性別平等課程(其中須包含進階課程6小時)。

三、   檢附公務人員、約聘僱人員應完成時數懶人包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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