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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教育儲蓄戶執行規定及申請表、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
發佈日期 2024 年 2 月 15 日
發佈單位 生活輔導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78
公告內容

教育儲蓄戶

補助對象:本專戶限補助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致無法順利接受學校教育的本校在學學生。
1、家庭狀況屬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就學陷於困境之學生。
2、家庭突遭變故導致全家生計困難,生活、就學陷於困境之學生。
3、其他非屬上述家庭之學生因特殊情況致使家庭經濟困難、就學陷於困境,需要協助方能使其順利就學之特殊個案學生,經導師或本校教育儲蓄戶管理小組派員證實者。

相關資料如附件,若有申請需求請洽學務處生輔組。

學產基金

一、教育部為運用學產基金辦理學生及幼兒急難慰問金之發放,特訂定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實施要點。

二、適用對象:各級學校(包括進修學校)在學學生及幼兒園幼兒。但不包括就讀大學校院碩士班、博士班、空中進修學院與空中大學研究所 碩士班、空中大學及其附設專科部,或年齡滿二十五歲之學生。

三、相關條件與限制,請參考實施要點;如有申請需求或疑問請洽生輔組。

相關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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