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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指揮中心修訂COVID-19防治相關指引,以配合居家檢疫/隔離天數調整,請參閱。
發佈日期 2022 年 3 月 24 日
發佈單位 衛生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防疫專區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10
公告內容
一、依北市府教育局111年3月22日北市教體字第1113036661號來函,宣導指揮中心修訂之防疫規定。
二、自111年3月7日起調整入境檢疫及居家隔離對象之檢疫/隔離天數為10天,並於其檢疫/隔離期滿後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
三、配合上述調整,修訂相關規定重點如下:
(一)通報採檢陰性之非居家隔離/檢疫個案如無住院需求或出院,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14天調整為10天,並於自主健康管理第10天,自行以家用快篩試劑進行快篩。
(二)經匡列為確診個案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天數由14天調整為10天,並於居家隔離期滿後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有關航空器接觸者,維持僅匡列個案座位區空服員。
(三)境外移入個案,於入境7天內提前解除隔離治療者,由衛生局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續隔離至入境第10天(得在符合1人1室,且同住者已完成2劑疫苗接種達14天以上之條件下,於自宅居家隔離),並安排於入境第10天進行1次PCR採檢。
(四)於社區篩檢站進行COVID-19抗原快篩,陰性個案進行自我健康監測10天,快篩陽性但PCR陰性個案,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14天調整為10天,並於自主健康管理第10天,自行以家用快篩試劑進行快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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