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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市府關於內政部於114年12月31日以台內移字第11409340841號令修正發布「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第8點、第11點及第2點附件1、第 5點附件4、附件5、附件6,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
發佈日期 2026 年 1 月 07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356
公告內容

請查收附件,意者自行參考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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