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市府修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交通費補助表」,並自114年6月23日起生效。 |
---|---|
發佈日期 | 2025 年 6 月 02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92 |
公告內容 | 請查收附件,意者自行參考運用。
修正核發級別:
市府員工居所於臺北市及新北市行政區以外者,其交通費均以4級核發,為使核發級別更臻明確,爰於居所欄位增列「其他縣市」。 |
相關附件 |
|
洽詢資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