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加強宣導微型電動二輪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合格產品查詢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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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5 年 11 月 26 日 |
| 發佈單位 | 生活輔導組 |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 公告等級 | 無 |
| 點閱次數 | 19 |
| 公告內容 | 一、依臺北市政府交通局114年11月20日北市交管字第11430040412號及教育局114年11月26日北市教終字第1143116263號函辦理。 二、微型電動二輪車需年滿14歲以上才能騎乘。相關規定及查詢資料連結如下: (二)微型電動二輪車經銷商名冊,請參考交通部公路局「監理服務網」公告(https://www.mvdis.gov.tw/files/m3 三、微型電動二輪車宣傳文宣(中英文各1份)、微型電動二輪車宣導圖2份、電動輔助自行車型式審驗合格標章1份,請點選附件參閱。 四、本則公告同步發布於交通專頁,歡迎點選附件連結或至學生事務處詢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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