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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函轉)松山區公所辦理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作業,配合公投改期再次招募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敬請踴躍參與擔任松山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發佈日期 2021 年 7 月 16 日
發佈單位 訓育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340
公告內容

一、依中央選舉委員會110年7月2日中選務字第1103150279號公告暨臺北市選舉委員會110年6月23日北市選一字第1100000975號函辦理。
二、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旨揭公投日改定為110年12月18日舉行,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半數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松山區投開票所具公教人員資格之工作人員尚有缺額,亟需借重本校所屬同仁擔任,爰再請全力協助。

三、又為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選務防疫作業需要,中央選舉委員會於110年6月3日以中選務字第1103150253號函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同意將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選務人員及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列為COVID-19疫苗優先接種對象,為利疫苗接種作業之進行,請各區公所配合辦理COVID-19疫苗優先接種人員造冊作業。
四、為利選務作業暨疫苗優先接種人員造冊作業順利進行,惠請推薦人員填寫附件「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登記資料卡」,相關資料如身分證字號、戶籍資料、里、鄰等務必填寫完整,經首長、單位主管及人事主管核章同意參加後,於110年7月20日前免備文或傳真(02-27630990)送松山區公所民政課彙辦。
五、松山區所網站首頁(https://ssdo.gov.taipei/Default.aspx)「選務專區」亦放置「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登記資料卡」電子檔案,請視需要點選下載使用。
六、本校協助本次公民投票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遴選,松山區公所敬表謝忱;另凡擔任松山區公所開票所工作人員者,嗣後若參加工作人員講習、點領公投票或布置投票所等工作時,建請核予公假,以利公民投票工作遂行。
七、檢送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登記資料卡及中央選舉委員會選舉工作費支給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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