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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公告本市各級學校自110年10月6日起開放體育課程及體育活動指引
發佈日期 2021 年 10 月 07 日
發佈單位 體育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446
公告內容

一、依據本府110年10月5日臺北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小組第107次應變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開放辦理體育課程及體育活動指引如下:
(一)課程內容
1、校內相關體育課程所有球類運動恢復正常授課,包括傳球、對打及團練活動等。
2、考量疫情影響因素,游泳課程仍暫緩實施。
3、開放各類體育課程,包括籃球、桌球、羽球、排球、足球、木球、田徑、藤球、網球、滾球、拔河、合球、棒壘球、體操、射箭等項目。

(二)場地規範
1、實施體育課程運動,以室外通風良好場地為優先;如安排室內場地,應保持門窗開啟維持空氣流通,並應定期清潔消毒。
2、課程實施期間全程配戴口罩,除團練或對打外,應保持防疫社交距離(室外1公尺、室內1.5公尺)。
(三)球具、設備器材及個人清消
1、球具、運動設備或器材輪替使用前、後應徹底清潔消毒。
2、進行團體練習課程,學生應以肥皂洗手或防疫酒精進行手部清潔消毒,始進行課程活動;課程後,亦需落實個人清消衛生。
(四)教學注意事項
1、教師應本於教學專業,規劃並調整適合各學習階段學生的體育活動內容及運動強度。
2、競爭類型運動應減少活動中學生肢體接觸,並隨時留意學生身體狀況,如身體不適,應立即停止並進行妥適處置。
(五)運動競賽
1、本市國中、高中職於疫苗施打後14日開放跨校及跨班體育活動訓練及競賽。
2、本市國小僅開放跨班活動,不開放校際活動;校外體育活動依賽事主辦單位防疫計畫及指引落實辦理。
三、因應疫情發展、中央及本市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作滾動式調整防疫指引,相關資訊請參考本局網 站首頁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專區」(網址:https:// www.doe.gov.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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