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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重要】113學年度高二升高三暑期輔導實施辦法及課表
發佈日期 2025 年 7 月 11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609
公告內容

暑輔課表請見附件,並請留意實施辦法相關規定:

【注意】節錄114年6月2日本校暑期輔導會議內容第六點:暑輔7/14(星期一)第一節將發書


臺北市立成功高級中學113學年度高二升高三暑期課業輔導實施辦法(節錄)

一、依據:臺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學習輔導實施要點。

二、目的:提升學科能力,引發學習興趣,增進學習效果,並輔導善用假期充實生活,增進知能,培養學習精神。

三、參加學生:高二升高三學生。

四、日期:114年7月14日(週一)至8月8日(週五)。期間如遇停課,將以退費為原則。

五、時間:週一、四、五上課4節(8:10~12:00),週三上課6節(8:10~15:00)。文藝/法商、理工班群(301-315)週二上課5節(8:10~14:00),醫藥班群(316-322)週二上課6節(8:10~15:00)。

  • 每週各科上課節數及開課總節數:(報名須參加該班全部科目,共計4週)

班群  科目

國文

英文

數A/B

歷史

地理

公民

物理

化學

生物

每週節數

總節數

文藝/法商

5

4

5

3

3

3

     

23

92

理工

5

4

6

     

4

4

 

23

92

醫藥/農

5

4

5

     

3

3

4

24

96

 

六、上課班級:原班級上課(轉班群同學至新編班級,文藝班群數學抽班(四維樓西側研討教室9上課)。

七、學生課堂參與應遵照各科任課老師規範,並依教師規劃參加考試或繳交作業等。

八、學生各項生活管理(如上課穿著、出缺席等)比照學期間校園規範,請遵守相關規則。若因病或因事未能到校上課時,應向學務處辦理請假手續(與學期間方式相同)。

九、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8月16日北市教中字第11330853722號重申,若有不可歸責於自身之特殊不可抗力情形,導致無法繼續參與後續課程者,需以書面方式敘明理由經家長及導師簽名,向教學組申請部分退費。

十、本辦法陳校長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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