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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 】110年度參與式預算進階推廣教育課程第1期
發佈日期 2021 年 12 月 07 日
發佈單位 訓育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95
公告內容

轉知臺北市政府民政局來函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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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為辦理110年度參與式預算進階推廣教育課程第1期(課程 代碼:AA3132),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為落實「開放政府、全民參與」理念,參與式預算提案 案 件類型涉及本府各機關(含各級公私立學校),為使同仁更 了解參與式預算相關程序,特開辦旨揭研習班。

二、旨揭研習課程於110年12月15日(星期三)舉辦,全日共1期 (每期6小時、30人),納入公務人員年度學習時數,且適用 教師研習時數認證,檢送課程表1份(詳附件)。

三、本案參訓資格為已完成「參與式預算初階推廣教育課程」 訓練之本府各級機關學校同仁均可報名參加,可電洽本局 確認是否具初階卡資格;另請110年參與式預算錄案案件主 協辦機關指定人員、本市高中職學校指定各校參與式預算 業務窗口人員或公民教師等相關人員踴躍參加,若已完成 相關訓練者,請改派尚未參訓同仁受訓。

四、本研習班調訓相關事宜係委由公訓處辦理,參訓人員經機 關同意後,由人事單位於110年12月2日前至「公訓處實體 班期人事登入系統」(https://dcsdcourse.taipei. gov. tw/personnel_login.php)完成線上報名作業。

五、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變化快速,及保障個人健康 安全等考量,實體課程請配合以下防疫措施:

(一)依「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及國際旅遊疫情建議 等級」規定,若學員被認定「居家隔離」、「居家檢 疫」、「自主健康管理」、「14天內有發燒及呼吸道症 狀或高風險國家旅遊史」等對象者,於規定防治措施期 間,請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社區監測方案辦理,並嚴禁 至公訓處參訓。

(二)如有前述情事者,敬請人事人員協助同仁辦理線上異動作業(取消參訓)或請假作業。

(三)請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規定,至教育學習場所研習務 必配戴口罩,以維護個人健康。

(四)配合防疫政策,公訓處得適時調整為視訊直播課程及參 訓人數,屆時以公訓處調訓通知為準。

六、本研習班報名日期截止後,將由公訓處逕以E-mail發送研 習訊息予錄取人員及機關人事,請多加留意。為免傳送漏 失情事發生,研習訊息請貴機關人事人員再予轉知研習人 員。 七、本研習班採用講師自撰教材,相關資料電子檔將置於「臺 北e大(https://elearning.taipei/)/我的課程/實體班 期專區/29學員專區/29C講義下載」,參訓人員請於上課前逕至網站下載,上課當日不提供紙本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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