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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客家委員會辦理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能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 2023 年 9 月 11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普通
點閱次數 109
公告內容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12年8月31日客會語字第1126700790號函辦理。
二、客家委員會為獎勵推行客家語言文化成效優良者,依據「客家基本法」第9條規定訂頒「辦理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能計畫」。

三、112年度旨揭實施計畫申請期限為112年10月31日(星期二)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收件地址:(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17樓客家委員會語言發展處,信封上請註明:申請「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能」。
五、檢附客家委員會辦理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能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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