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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修正-臺北市辦理113年度教育部教學卓越獎初選實施計畫(延後截止)
發佈日期 2023 年 11 月 03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203
公告內容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9月26日北市教綜字第1123084718號函(計達)續辦。
二、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依「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規定辦理教學卓越獎初選活動,並業以前函頒發臺北市初選實施計畫,先予敘明。
三、為給予參賽學校更充分之準備時間,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修正113年度教卓初選活動期程及評選方式,說明如下:
(一)延長學校申請輔導初選經費日期至112年11月24日(原定112年10月31日截止)。
(二)延長學校申請參加臺北市初選之送件日期至112年12月25日(原定112年12月5日截止)。
(三)調整評選方式,參賽學校均應參加113年1月5日(星期五)簡報發表評選,請於112年12月29日前提供簡報檔案(電子檔及紙本一式六份)予承辦學校,俟報名結束,另函通知評選發表順序。
四、112年12月25日前將初選審查資料以限時掛號或親送至臺北市蘭雅國中(地址: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51號,電話:2832 9377轉100,聯絡人:何沛儒教務主任),逾期恕不受理。
五、於112年11月24日前函報經費概算表核章正本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並請於112年12月19日前檢送實際支用明細表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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