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請務必詳閱】113學年度﹝高一、二課程重補修﹞辦法與申請表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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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5 年 7 月 03 日 | ||||||||
發佈單位 | 教學組 |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
公告等級 | 重要 | ||||||||
點閱次數 | 80 | ||||||||
公告內容 | 1.請同學務必注意時程、仔細閱讀本公告,逾期恕不接受補報名。 2.在校生於校務行政系統之列印報名表權限於7/5(六)中午12點前開放,並強烈建議同學於確定各科補考成績後再行印表,避免誤以為尚未取得學分而報名。 3.附件之重補修「暫訂」課表【僅供參考!】【僅供參考!】【僅供參考!】,因各課程開課節數會隨參加人數而有異動,後續將使開課時段也連帶受到影響。因此,最終仍以7/11(五)公告之正式課表為準。 4.若有畢業校友欲補修在學期間於高一開設之必修「物理」(2學分)、「化學」(2學分),因本校課程地圖於111至112學年度入學版有所異動,請分別對應113學年度高二課程「物理上」(1學分)+「物理下」(1學分)及「化學上」(1學分)+「化學下」(1學分)或113學年度高一課程「物理」(2學分)、「化學」(2學分)報名。 臺北市立成功高級中學113學年度高一、高二課程重補修實施辦法 114.07.02草案 一、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臺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重(補)修學分實施要點及本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補充規定。 二、目的:協助學生奠定學科基礎,克服學習困難,增進學習效果。 三、參加對象:高一、高二課程成績不及格之同學。(不包含跑班課程) 四、上課時間及地點:暑假期間自114年7月13日(星期日)起依任課教師能授課時間、需授課節數排定時段陸續開課,並將於教務處公佈欄及網站另行公告上課時間及地點,均須到校實體上課。 五、開班類別:
六、 成績考查:
七、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114年7月7日(星期一)至7月8日(星期二)每日9:00至14:00。 (二)報名方式:四大步驟【印、勾、簽、繳】
(三)費用:每學分240元。(低收入戶學生如欲申請減免,請於報名時併同提出書面申請免繳) (四)注意事項:所有課程皆不開放臨時加選,請務必於報名期限內完成所有重補修報名,逾期視同放棄權利,需自行負責,不得要求加開課程。如有遺漏或錯誤報名之情形,已報課程符合退費規定可依期限完成辦理,漏報課程恕不接受補報名。 八、退費事項:
例:課程A於7/19(五)第一堂上課,則7/17(三)中午12:00前為最晚申請退費期限。 課程B於7/20(六)第一堂上課,則7/18(四)中午12:00前為最晚申請退費期限。 課程C於7/22(一)第一堂上課,則7/18(四)中午12:00前為最晚申請退費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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