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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畢業歌】112學年度原創畢業歌曲徵選 (113年3月前)
發佈日期 2023 年 12 月 18 日
發佈單位 訓育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450
公告內容

以下為節錄,請下載附件瀏覽完整內容。


臺北市立成功高級中學112學年度原創畢業歌曲徵選計畫

112.12.1核定

一、活動主旨:配合本校112學年度畢業典禮,激發學生創意,培養團隊合作精神,創作屬於自己當屆的畢業歌曲。

二、主辦單位:112學年度畢聯會、學務處訓育組。

三、報名資格:本校高三在校生,個人或10人以下團隊皆可報名。組團報名者,團員中如包含高一或高二在校生,人數需低於團員總數之1/3,否則取消報名資格。

四、徵選內容:適合大眾演唱的112學年度成功高中畢業歌曲。

歌詞需以中文為主,詞曲需融合本校特色、活動與回憶,並以112學年度畢業主題「成功,啟動!」或「成功高中」、「畢業生」、「高中三年」、「青春無價」、「成長」等積極、正面,兼備本校優良校風與學生特質為精神。

五、徵選時間:即日起至113年3月29日(五)止

六、投稿方式:

  1. 請自行錄製含編曲歌詞字幕之3至7分鐘演唱影片(限mov/mpeg/mp4/avi/wmv/flv格式),至投稿專用google表單:https://reurl.cc/nLbzL6 填寫相關資料並上傳歌曲檔案檔名請改為投稿之曲名。已上傳至報名表單之內容,於徵選截止前仍可修改,建議作品初步完成後先上傳,以防截止期限前因突狀況導致錯過機會。 
  2. 上傳完成後,將授權同意書(紙本,見附件)繳交至訓育組副組長處。如該曲有多位作者,每名作者皆須繳交一份授權同意書。

七、注意事項:

  1. 投稿時影片中可以只錄製音訊、暫不錄製視訊,但至少須於畫面中顯示完整歌詞。歌詞如有穿插外文,需同步註明中文意思。
  2. 投稿之詞/曲/MV影像等皆須為原創,不得改編、翻唱或挪用自己已發表之其他作品。如有侵權、重製、誹謗、妨害風俗或違反其他法令等情事,除取消報名資格、追回所有獎勵外,投稿者應自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3. 影片之結尾可錄製30秒內之作者介紹或創作理念,不計入歌曲3至7分鐘長度。
  4. 獲選之隊伍如有需要,可重新錄製發表專用之MV,注意事項同上。

八、評選方式:

  1. 作品經學務處審查資格後,於學校網頁公告入選作品之評選專用youtube網址。
  2. 預定於113年4月15日(一) 08:00至112年4月17日(三)12:30由全體高三同學上網進行電子投票,票選名次於4月17日(三)17時前公布。

九、獎勵內容:

  1. 最高票之獲選歌曲:
  1. 獎金3000元
  2. 團隊全員各記嘉獎2次+服務時數10小時。
  3. 可安排在畢業典禮中演出或播放作品。
  4. 憑立案業者開立之發票或收據領取當年度畢業歌最高18000元之專業工作室錄音費用補助,及最高5000元之MV拍攝費用補助。(未錄製完成、錄製內容不合規定或無法提出票據者無法補助,請注意。)
  5. 該作品唯一具備本屆成功高中畢業生代表參加任何合法單位所舉辦之畢業歌徵選資格。
  1. 第二名歌曲:
  1. 獎金2000元
  2. 團隊全員各記嘉獎乙次+服務時數10小時。
  1. 通過初審之作品:

創作團隊全員各給予服務學習5小時。

十、備註:

  1. 獲獎歌曲獎勵之分配由創作團隊自行決定,主辦單位不涉入。
  2. 參選作品不符規定或未達標準時得予從缺。
  3. 主辦單位保有解釋、變更或視需要補充計畫內容之權力。
  4. 其他疑問請洽學務處訓育組組長,或透過各班之畢編委員詢問。

 

十一、經費來源:本項徵選之獎勵與補助金額共計2萬8千元,由家長會經費支應。

編號

項目

名次

經費/元

合計

1

創作獎勵金

第一名

3,000

28,000元

第二名

2,000

2

錄音費用補助

18,000

3

MV費用補助

5,000

  十二、本計畫陳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

北市立成功高級中學112學年度原創畢業歌曲

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 

本人同意專屬授權臺北市立成功高級中學(以下簡稱本校)使用本人報名參加112學年度畢業歌徵選活動之作品。 

本人同意並擔保以下條款:

  1. 本人授權之著作(作品)內容皆為自行創作。
  2. 本人擁有完全權利與權限簽署並履行本同意書,且已取得簽署本同意書必要之第三者同意與授權。
  3. 著作財產權同意由本校專屬取得,供本校典藏、推廣、借閱、公布、發行、重製、複製及公開展示播放、上網等及有為其他一切著作權財產權利用行為之權利。
  4. 授權之著作(作品)無侵害任何第三者之權利,包含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商業機密、肖像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情形。
  5. 同意將作品數位檔案全部著作財產權歸本校所有,本校具有出版、著作、公開演出、發行各類形態媒體宣傳與推廣活動永久使用之權利,不需另行通知及致酬,本人絕無異議,特立此同意書。
  6. 如違反本同意書各項規定,本人須自負法律責任,本校並得要求本人返還全數授權金額。於本同意書內容範圍內,因可歸責於申請人之事由致本校受有損害,本人應負賠償本校之責。

 

   此  致          臺北市立成功高級中學

 

立同意書人: (親筆簽名蓋印) 

身分證字號:

連絡電話:

地 址: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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