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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畢業】110學年度畢業典禮各獎項給獎辦法
發佈日期 2022 年 4 月 01 日
發佈單位 訓育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0,771
公告內容

臺北市立成功高級中學110學年度畢業典禮各獎項給獎辦法

111.3.31核定

  • 目的:為獎勵應屆畢業生在校三年努力有成,並齊一給獎方式,特訂定本辦法。
  • 獎項及給獎標準:

編號

獎項

名額

獎狀

獎品

產生方式

備註

獎品來源

1

市長獎

每班1名

ˇ

ˇ

各班學業成績第1名

至少3學期的德行表現等第達「表現優秀」以上

市府贈送

2

傑出市長獎

8名

ˇ

ˇ

體育、技能、藝能、科學或創作、社團活動、社會或學校服務學習、敬師孝親、助人義行及其他等具體事蹟

至少3學期的德行表現等第達「表現優秀」以上

市府贈送

3

議長獎

每班1名

ˇ

ˇ

各班學業成績第2名

至少3學期的德行表現等第達「表現優秀」以上

議會贈送

4

局長獎

每班1名

ˇ

ˇ

各班學業成績第3名

至少3學期的德行表現等第達「表現優秀」以上

市府贈送

5

校長獎

每班1名

ˇ

ˇ

各班學業成績第4名

至少3學期的德行表現等第達「表現優秀」以上

學校贈送

6

區長獎

每班1名

ˇ

ˇ

各班學業成績第5

至少3學期的德行表現等第達「表現優秀」以上

中正區長贈送

7

家長會長獎

每班2

ˇ

ˇ

各班學業成績第6、7

至少3學期的德行表現等第達「表現優秀」以上

家長會贈送

8

體育獎

含體優生30名

ˇ

ˇ

體育表現優良者

至少3學期的德行表現等第達「表現優秀」以上

學校贈送

全校體育成績優異者

9

藝術獎

12名

ˇ

ˇ

美育表現優良者

至少3學期的德行表現等第達「表現優秀」以上

學校贈送

全校美育成績優異者

10

德行獎

每班1名

ˇ

ˇ

各班德行表現等第

特別優異者

每學期的德行表現等第皆達「表現優秀」以上

學校贈送

11

服務熱忱獎

每班1名

ˇ

ˇ

各班具愛心、熱心、誠心之同學

至少3學期的德行表現等第達「表現優秀」以上

家長會贈送

12

全勤獎

若干

ˇ

 

三年除喪、公假外,無缺曠記錄者

 

成功榮譽獎四等獎章

13

堅毅勤學獎

若干

ˇ

ˇ

資源班或特殊情事者

 

學校贈送

14

青年服務獎

10名

ˇ

ˇ

特殊服務表現者

至少3學期的德行表現等第達「表現優秀」以上

家長會贈送

15

特別貢獻獎

若干

ˇ

ˇ

畢聯會表現優異同學

 

家長會贈送

16

環保義工獎

若干

ˇ

ˇ

擔任環保義工服務表現優秀者

擔任環保義工服務達200 小時且表現優秀

家長會贈送

  • 各獎項除「全勤獎」、「特別貢獻獎」可重複領獎外,其餘每人以領一項為原則。
  • 編號1、3、4、5、6、7等獎項,若學業成績相同時,以德行表現等第評定之;若德行等第亦相同時,則由學業總分評定之;若學業總分相同時則由評選委員討論審查之。
  • 2、8、9、10、11、13、14、16等獎項,人選可導師推薦,或由各處室及相關師長推薦,由評選委員討論審查之。
  • 評選委員會由校長擔任召集人,評選委員含相關行政人員、導師代表與家長代表(非候選學生家長)3人組成。
  • 本實施要點陳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後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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