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成功高級中學113學年度創校103週年校慶成功蝴蝶節園遊會實施辦法 114.4.09核定
一、活動目的:慶祝本校創校103週年校慶,展現本校學生多元活動能力及學習成果、培養學生自動自發與分工合作的優良學風。
二、活動時間:114年5月3日(六)9時00分至13時00分(整理環境並由衛生稽查小組檢核通過後,各班自行放學)。
三、活動地點:八德樓高一、二各班教室、四維樓2樓高一各班教室、四維樓1樓籃球場帳篷區。
四、活動對象:高一、高二各班一律登記設攤。
五、活動辦法:
(一) 攤位申請程序:
- 配合無紙化政策,本次申請攤位程序以線上表單填寫作為申請,各班班長請於4月18日(五)16:10前填寫以下連結之表單。
臺北市立成功高級中學創校103週年園遊會攤位申請表
https://reurl.cc/Gnr7Dy
★注意事項
1.本年度攤位設計需與校慶主題「成功蝴蝶節-濟城蝶祭」有關,可透過諧音、販售品項、服飾場佈等創意方式呈現蝴蝶與主題相關之要素,未符規定者不予通過申請。
2.代聯會辦理園遊會攤位競賽活動,詳細辦法由代聯會另行公布。
|
- 申請表上可填寫3個志願。全校同一主題內容的攤位最多10攤,超過時由訓育組抽籤決定可設攤的班級,未中籤的班級一律以次1志願為主題設攤。
- 審核通過後,攤位內容不得任意更改。
※攤位名稱請勿置入不雅之諧音或影射,否則無法通過審核。
(二) 攤位職掌:
- 攤位負責人:由各班同學推舉,負責整體活動之總籌、召集、規劃等。
- 財務負責人:操作悠遊卡機,管理並監督攤位之金流。
- 公共區域維護輪值團隊:每班4~6名,於指定時間內清理公用洗手台、傾倒公共區域垃圾等。
- 撤場負責團隊:建議由正、副衛生股長或環保股長擔任並帶領每班7名同學,完成撤場相關清潔場復工作,以利通過衛生稽查小組之檢核。
- 其他分工請自行規劃,可參考如下:
設計小組:規劃攤位經營方針、經營內容及方法。
器材小組:攤位所需器材之借用保管、歸還及採購。
營業小組:攤位之經營服務管理事宜。
佈置清潔小組:攤位場地佈置及會後還原。
※請各班發揮班級榮譽,及早規畫攤位佈置及販賣內容,並邀請導師擔任班上的攤位指導人員,共同督導攤位活動。
(三) 設攤規約:
- 販賣內容:
- (1)需符合益智性、趣味性、公益性之原則。
- (2)以遊戲比賽、民俗活動、冷熱飲、熱食或手工藝販賣之形式呈現均可。
- (3)切忌流於「低俗趣味」,以達創意激盪、團隊合作的教育意義。
- 攤位佈置與宣傳:
- (1)需於活動前一日18:30前完成攤位佈置。
- (2)攤位外觀應力求美觀、整潔,海報請勿貼在油漆牆面,可用無痕膠帶黏貼於教室窗框與門面,不得使用一般透明膠帶。
- (3) 所有傳單及海報,需事先送訓育組核章後,始准印發或張貼。
- (4) 攤位所需之班級桌椅,由各班級協調自行使用,並負保管使用責任。
- 攤位經營:
- (1) 所販賣之商品必須合乎衛生與安全。
- (2) 定價必須公道合理,不可任意哄抬價格。
- (3) 人員必須親切有禮貌,不可強迫推銷,破壞學校形象。
- (4) 各攤位均須由同學自營,不得委託校外人士到場販賣。
- (5) 會造成污染及髒亂的活動(如踩氣球),需注意善後、並隨時維護場地清潔,避免干擾其他攤位。代聯會與衛生組將隨時督察環境整潔及登記違規。(注意:嚴禁砸派)
- (6) 各攤位販賣之食物,需以方便消費者攜帶之形式為主,並鼓勵使用環保餐具。
- (7) 如需於現場調理食物,請以煎、炒、蒸、煮為主,禁止燒烤、油炸、油鍋等具危險或污染性之料理方式。
- 注意事項:
各攤應確實遵守下列安全守則,違反者一經發現,立即勒令停業。
- 用電
- 設攤所需之電器,僅限使用各班教室內插座,不得私接公共區域電源。
- 每間教室用電容量上限為20A,請審慎計算。如電磁爐,每間教室最多僅能使用2個。
- 勿於1條延長線上裝設過多電器,以免整棟樓跳電,或釀成電器火災。
- 嚴禁物品(不可販售、使用或懸掛擺設)
- 酒精膏、桶裝瓦斯等具危險性之燃料。
- 遊戲飛鏢等危險器材。
- 其他易燃易爆物(如氫氣球等)。
- 其他
- 禁止浪費水資源的活動或行為,如:潑水、丟水球…等。
- 木製課桌椅不耐高溫,使用高溫器具時請墊防火墊,嚴禁直接放置於課桌椅上。(如毀損桌椅需照價賠償)
- 務必遵守食品衛生。工作人員接觸食物和飲料前,需先洗淨雙手或戴上乾淨手套;生食與熟食需分開處理,且不得放置於相同容器。
(四)無現金交易:本次校慶各攤位不得使用現金交易,一律以悠遊卡付款。
註:依據國稅局營業稅相關法令,校慶園遊會為學校教育性活動,不得收取現金營利,始得免繳交5%營業稅。
(五)撤攤:
- 園遊會活動時間為114年5月3日(六)9時00分至13時00分,活動結束1小時內,需將設攤場地復原完畢、並待清潔稽查小組檢查通過,該班方可放學。未於時限內通過稽查、或未經稽查即自行放學者,全班增加暑假返校打掃1至5次。
- 清潔稽查項目:
- 所有園遊會使用物品,含販售剩餘之食物、電器、場佈道具、海報傳單等,需全數撤除,不可留在校園。如牆上有餘膠,亦需去除乾淨。
- 垃圾確實分類,並運至垃圾場。
- 班級桌椅排放整齊、黑板擦拭乾淨、地板清掃刷洗乾淨。
- 公物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如涉及違規,當事人另依校規處分。
六、 行政工作:
(一)本活動由校長及各處室主任指導,社團活動組、生輔組、衛生組與代聯會、社聯會協助活動推展。
(二)請衛生組組成稽查小組協助督導清潔工作,並於綜合大樓1樓木地板區與八德樓各樓層中間設置垃圾桶(一般、回收)。
七、本辦法陳校長核定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