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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本土語】「110學年度」通過本土語認證的同學可持申請書及證明洽教學組申請獎狀
發佈日期 2022 年 12 月 26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257
公告內容

一、獎勵資格及條件:
(一)通過教育部辦理閩南語言能力認證或國立成功大學辦理全民台語認證考試:
1.通過基礎級、初級者:由學校頒贈獎狀1紙。
2.通過中級、中高級者:由教育局頒贈獎狀1紙。
(二)通過客家委員會辦理客語能力認證考試:
1.通過初級者:由學校頒贈獎狀1紙。
2.通過中級、中高級者:由教育局頒贈獎狀1紙。
(三)通過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
1.通過初級者:由學校頒贈獎狀1紙。
2.通過中級者、中高級者:由教育局頒贈獎狀1紙。

二、申請方式:請於112年3月1日(三)16:00前將申請書(如附件)填妥,並檢附相關證明影本,以利完成後續作業。逾時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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