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傑出市長獎】113學年度傑出市長獎選拔收件延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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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5 年 3 月 31 日 |
發佈單位 | 訓育組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得獎榮譽 |
公告等級 | 重要 |
點閱次數 | 369 |
公告內容 | 臺北市立成功高級中學113學年度「傑出市長獎」選拔實施要點 114.2.19核定 一、依據:113年12月18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來函(北市教國字第1133119385號)修訂「臺北市各級學校113學年度畢業生市長獎頒獎典禮實施計畫」。 二、目的:依公平、公正、公開的方式,選拔在學期間表現傑出的應屆畢業生代表本校接受市長表揚,激勵學生榮譽感。 三、選拔對象:本校113學年度畢業生。 四、選拔要點:高中在學期間於體育、技能、藝能、科學或創作、社團活動、社會或學校服務學習、敬師孝親、助人義行、其他等領域有具體事蹟者。(同時為各班學業成績第一名之畢業生,以學業成績優良市長獎名額請領。) 五、選拔名額:8名。(不分班級,計算方法:畢業總班級數之3分之1,採無條件進位) 六、審查委員會組織:由校長擔任召集人,審查委員含教務主任、學務主任、總務主任、輔導主任、圖書館主任、註冊組長、設備組長、訓育組長、社團活動組長、衛生組長、體育組長、教師會代表1人、高三導師代表3人、家長代表3人(非候選學生家長)組成。 七、申請收件期限:延長至114年4月14日(一)。 八、申請方式:
可由學校師長填寫推薦語並簽名後,交由畢業生申請;或由畢業生自提申請(免填推薦語,推薦人處請導師簽名)。
(1) 寄送電子檔: 請畢業生將申請表電子檔於期限內寄至訓育組信箱 cksh222@gafe.cksh.tp.edu.tw。 (2) 提交紙本資料: 請將師長親筆簽名之申請表正本,連同相關佐證資料(如獎狀、證書、感謝狀等)之影本(註)裝訂成冊,於期限內送交訓育組完成登記程序。電子檔與紙本皆請務必準時送件,逾時或缺一皆不予受理。 註:佐證資料請一律縮小/轉正影印至A4紙上,可雙面影印、多張印成1頁等,影印大小以內容清晰可辨為準,獎牌、獎座等立體資料請拍照列印。送交之紙本資料不予退還,申請者請自留備份。
九、評選原則:
十、本要點經評選委員議定、校長核可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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