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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代聯】111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三次班代大會會議記錄
發佈日期 2023 年 7 月 17 日
發佈單位 訓育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78
公告內容

【轉知】代聯會111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三次班代大會會議記錄


臺北市立成功高級中學班級代表聯席會

111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三次班代大會會議記錄

 

壹、會議時間:中華民國112 年6 月21 日(星期三)中午12:10

貳、會議地點:綜合大樓3樓簡報室

參、主持人:成功代聯67屆主席203陳胤禎

會議記錄:成功代聯68屆正副主席117張郁安、103紀力華

肆、出席人員:高一、二各班班代、代聯會行政幹部

伍、列席人員:校長、學務主任、代聯會儲備幹部

 

陸、工作報告:

 

一、本學年度決算

說明(主席):上學期除了舞會並未有其他花費。本學年度不包含舞會相關花費之金額約為38萬元,代聯會費餘額為57萬2000元。

 

柒、提案討論:

 

案由一:議決本會112學年度第1學期會費數額

說明(主席):依據本會組織章程第三十五條,本次班代大會需議決下一學期會費數額。考量友校班聯會的相關會費收取辦法見【附表一】,以往本會每學期每人繳交80元,學年共計160元;本會擬調整每人會費為第1學期200元,第2學期0元,學年共計200元,以提供辦理舞會、社聯、脫口秀及其他活動之經費及改善校園基礎設施等所需之資金。茲提請班代大會同意本會112學年度每人會費數額訂為第1學期200元,第2學期0元。

提問(201班代):根據教育部國教署之規定,學生會會費不能強制收取,不過目前會費之收取方法為併入學費單,已違反國教署之規定,請問未來將用哪種方式進行收取。

說明(主席):代聯會費並未併入學費單內,學校以往會在寒暑假召開代收代辦會議,在該會議上會提供新學期學校將要代收代辦之事項。以高三學生為例,每位高三生皆須繳交100元之畢聯會會費。而80元之代聯會費每學期將在代收代辦會議上提案及通過,最後各位同學將於班費支出,所以並未有強制收取之問題。

提問(222班代):請問以舊制一學年160元代聯會費及新制一學年200元代聯會費收取後總金額各為多少。

說明(主席):本校學生扣去中低收入戶後約為2300名學生,每學期能收取到之會費為18萬4000元,一學年收取金額為36萬8000元。目前餘額剩下將近60萬元,此金額為歷年舞會盈餘及歷年累積之會費。

投票結果:同意:23 不同意:0。同意大於不同意,本案通過。

 

案由二:暑假臨時預算表案

說明(主席):本會會辦在雨季時容易潮濕悶熱,原有設備效果有限;另於幹部行政需求上,尚需添購設備,預計花費39000元整以本學年度剩餘代聯會支應,詳細費用支出可參考【附表二】。

投票結果:同意:22 不同意:0。同意大於不同意,本案通過。

 

案由三:暑假期間本會其他花費請款案

說明(主席):共預計花費67456元整,詳細費用支出可參考【附表三】。

提問(222班代):鐵椅為學校財產,為何要以代聯會會費支應。

說明(主席):由於鐵椅使用者為學生,而使用者付費的原理需要每位同學的注意與理解

提問(201班代):按照代聯會組織章程第36條之意旨,若需實施下屆正副主席之政見,應在下屆新任班代大會中提出,為何要在本學年度最後一次班代大會中提出。

說明(主席):在新生訓練或重大集會中會有鐵椅使用之需求,目前學校鐵椅剩餘不到700張,所以需要添購鐵椅。關於LINE官方帳號,若能在暑假便持續推動新任主副席之政見,對於未來新的學年度,無論是新生要認識成功高中,或是二、三年級學生能夠更便利獲得資訊,都是對學生有益的方式。

投票結果:同意:24 不同意:0。同意大於不同意,本案通過。

 

案由四:校級會議暨各項學生代表遴選實施辦法草案

說明(主席):因校內部分現有委員會及校級會議未明訂參與的學生代表,且為完善本會組織章程中第四條第三項之會員擔任本校校級會議暨各項學生代表之權利,故立此校級會議暨各項學生代表遴選實施辦法草案以明訂各校級會議推派的學生代表人選及配額,詳細條文規範請見【附件四】。另外由於昨天201班代提出一份與此案高度相似之提案,並想要併案討論。目前有兩種解決方式需班代表決。一為併案討論,將會送到下次班代大會審議。二為直接討論案由四,如有班代想要調整可以在之後的班代大會提出修正案。

說明(201班代):在任何行政與立法機關有相似提案時,將兩件提案一起討論是常見的作法,且此做法更為有益。

說明(217班代):由於兩份草案重疊性非常高,所以可以直接討論案由四,如需補充在下次班代大會中提出即可。

提問(222班代):如果需併案討論,此份草案將有可能延到下次班代大會,下屆校務會議學生代表是否也要延到下次班代大會才能選出。

說明(主席):校務會議代表之任期為下任校務會議代表選出之前皆為代表。根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12條第2項「法律案交付審查後性質相同者得為併案審查」及第三項「法律案副委經討論後,院會會將併案審查交付使審查會對已通過之條文不再討論」。若併案討論,在會後需組成工作小組,專門修訂相關草案,在下次班代大會後討論。另外,未來班代若想提案,請在會議前兩日提出。請各問班代表決是否要併案討論,或是直接討論

投票結果:併案討論:15 直接討論:7。併案討論大於直接討論,本案合併後將送至下次班代大會討論。

 

捌、臨時動議:

動議一:校級會議暨各項學生代表遴選實施辦法草案之工作小組選舉

說明(主席):工作小組人員組成:高一班代2名、高二班代2名及代聯會幹部4名,以此組成進行校及會議暨各項學生代表遴選實施辦法草案之修訂。

提問(201班代):班代大會內只有班代有表決權。以立法院為例,只有立法委員有表決權,行政機關只提供意見諮詢,最終投票須交由立法委員表決。同理,班代大會只有班代可以進行投票,代聯會幹部並未有投票權,主席只有主持會議之權力,所以此審查小組應比照班代大會,最終表決時代聯會幹部無法進行投票。

說明(校長):目前有兩個草案,各為代聯會幹部及201班代提出,但由於201班代提出時間為開會前一天晚上六點,無法及時將兩份提案整併。而併案討論的工作小組之工作內容為「將兩案不同的項目列出後交由班代大會表決」,因此工作小組成員並不會自行決定項目的存廢。

說明(主席)工作小組代表:109班代、110班代、201班代、222班代、主席陳胤禎、學權長林彥銓、祕書長范冠聿、學權蔡長杰

投票結果:同意:22 不同意:0。同意大於不同意,本案通過。

 

玖、行政詢答:

提問(201班代):請問代聯會認為心理假是否可行及對其之看法。

說明(學權長):學權組認為心理假是可以推動的目標,不過以現行制度可能無法順利的推動,這部分需要與學校、教育部及各機關進行溝通,所以心理假不是一個現在可以推行的政策。

提問(201班代):本學年度第一次校務會議之學生代表名單如何推派至學校。

說明(主席):本應照去年班代大會提出之代表推派,不過當時由於橫向聯繫誤差,學務處訓育組請代聯會詢問曾任班代之同學是否可以出任校務會議之學生代表。

提問(201班代):若是與學務處溝通後提出的名單決定是否學生代表,如此便非透過選舉產生。

說明(主席):高級中等教育法中提及學生代表之產生需經過選舉,而當下學務處與代聯會皆忽略此規定。所以今年代聯會提出學生代表遴選實施辦法以避免之後發生相同狀況。

提問(201班代):此辦法內學務會議學生代表有十席為代聯會主席推派,此方法是否為選舉產生。

說明(學權長):經由選舉產生之班代在班代大會同意十席代聯會幹部擔任學生代表參與校務會議,此過程為間接選舉。

說明(校長):校長補充兩點,

第一點補充事項:並非所有學生代表皆經由普選產生。根據高級中等學校校務會議組成及運作注意事項第4點,提及校務會議學生代表應經過公開選舉產生,其產生及遞補方式應兼顧學生代表之多元組成,應由學生會及其相關自治組織共同訂定。

第二點補充事項:適才有班代提及鐵椅之問題,以成功高中說明,學校提供公共設施之比例較其他學校高,場地在假日被使用需要成本維護,此成本皆為學校之預算,若花掉此份預算,勢必需要由其他地方補足。去年舞會將課桌放在操場上,結果下雨泡水導致部分課桌損壞。若同學們在辦活動時認為公共設施是自己的財產,可以無限制的使用,而損失卻由學校承擔。希望同學們可以從這件事反思並進一步探討。

 

拾、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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