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轉知】再次重申本局所屬各級學校因公出國案件,應於返國後1 個月內函報出國報告,倘有臨時因公出國案件,應於出國 前2個月函報出國計畫等相關表件,請查照。 |
|---|---|
| 發佈日期 | 2023 年 5 月 19 日 |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 公告等級 | 無 |
| 點閱次數 | 404 |
| 公告內容 | |
| 相關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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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洽詢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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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主旨 | 【轉知】再次重申本局所屬各級學校因公出國案件,應於返國後1 個月內函報出國報告,倘有臨時因公出國案件,應於出國 前2個月函報出國計畫等相關表件,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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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3 年 5 月 19 日 |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 公告等級 | 無 |
| 點閱次數 | 404 |
| 公告內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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