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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疫苗假請假說明
發佈日期 2021 年 9 月 16 日
發佈單位 生活輔導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防疫專區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2,224
公告內容

1、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9月15日北市教體字第1100136686號函文號「有關國民小學滿12歲至高中職學生施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苗之疫苗假一案」。

2、學生無論透過在校集中接種、至醫療院所接種或至「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登記及預約接種,接種疫苗後,如有不良反應者,學生得向學校申請疫苗假,疫苗假以三天為原則(含接種當日),必要時得延長,且於疫苗假期間,不列入出缺席紀錄。

3、 考量施打疫苗後可能產生身體不適的反應,若學生有請疫苗假需求,家中須有人陪伴照顧。

4、 如需請疫苗假,請家長來電告知學務處及導師。
        學生於返校後,攜帶接種通知單,填具假卡(假別請畫「公假」,事由請寫「疫苗假」),完成請疫苗假手續。

生活輔導組聯絡電話:02-23216256轉228.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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