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113學年度第2次正式教師甄選初試錄取(進入複試)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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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4 年 6 月 03 日 |
發佈單位 | 教學組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重要 |
點閱次數 | 1,206 |
公告內容 | 113學年度第2次正式教師甄選初試錄取(進入複試)名單
一、各科進入複試名單如下: (一)化學科(依准考證號排序):113B010008、113B010014、113B010015、113B010017、113B010019、113B010020、113B010028、113B010039、113B010040、113B010050、113B010052、113B010053。(最低錄取分數27分,共計12人) (二)特殊教育科(依准考證號排序):113B020001、113B020005、113B020008、113B020027、113B020029、113B020035、113B020044、113B020045、113B020047、113B020050、113B020051、113B020064。(最低錄取複試分數54分,共計12人)
二、應考人員初試分數可至本校教師甄選報名系統登入後查詢;如欲申請成績複查,應於113年6月7日(星期五)上午10時前,親自持國民身分證、申請書(簡章附件五)並附貼足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現場向本校教務處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並以一次為限。
三、複試報名:(請詳見簡章,如有報名相關問題請洽本校人事室) (一)報名時間:113年6月11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1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現場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複試報名免收報名費) (三)報名地點:本校四維樓 2 樓會議室。 (四)注意事項: 1.初試通過錄取人員,請於指定時間親自或委託專人持證件(含正本及影本)辦理複試報名,逾時不予受理。表件請依本校簡章公告格式,自行以A4白色紙張下載使用,不得任意變更內容。 2.複試審查應備證件或資料:(影本請依序裝訂成冊並以迴紋針於左上角固定供本校留存,並請攜帶正本驗畢後發還) (1)報名表(格式如簡章附件一,請依規定貼上彩色證件照)。 (2)簡歷表(格式如簡章附件二)。 (3)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 (4)中等學校該報名類科合格教師證書(或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及格證明暨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正本及影本。 (5)最高學歷證書正本及影本,如持國外學歷,應檢附以下證件影本: I.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 II.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 III. 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入出境證明。 IV.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具有中等學校教師資格之證明文件。 (6)切結書(格式如簡章附件三)。 (7)委託書(格式如簡章附件四,親自報名者免附)。 (8)其他錄取成績相同時得優先錄取之證明文件(如特教學分證明、身障手冊等) 暫免附上述以外之其他證件;個人教學計畫、設計、或指導學生專題研究等資料,得於參加複試時再交評審委員參考。
四、複試報到地點、試場配置及注意事項將於113年6月13日(星期四)下午17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w.cksh.tp.edu.tw/),請應考人自行上網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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