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轉知文化部宣傳「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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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5 年 10 月 28 日 | 
| 發佈單位 | 社團活動組 |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 公告等級 | 無 | 
| 點閱次數 | 39 | 
| 公告內容 | 說明: 一、為確保藝文表演票券正常流通,本部於112年增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針對藝文表演票券常見的黃牛行為「加價轉售」及「以不正方式取得票券」加以規管。 二、為避免學生族群違反相關規定,請貴校協助宣導,不要購買黃牛票、轉販售票券不得加價、不得以不正方式(例如使用外掛程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以免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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