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本校113學年度高三應屆畢業生到校自習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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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5 年 5 月 27 日 |
發佈單位 | 試務組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重要 |
點閱次數 | 318 |
公告內容 | 請欲申請高三畢業後到校自習同學,務必詳閱附件內容,並務必確認能夠配合校內管制措施。申請表經規範逐項確定、本人與家長皆親筆簽名後,於6/3(二)中午12時前至教務處試務組,經確認知悉相關規範並完成拍照後,始完成申請。 確認申請通過後,才可於6/4起開始到校自習。未按流程申請者、不配合管制措施者皆不得入校自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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