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31獎學金﹞財團法人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認助清寒學生基金會相關資訊
發佈日期 2024 年 9 月 13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獎助學金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81
公告內容

申請標準如下:
一、認助對象
就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公私立、高中、高職、國中、國小家境清寒學生。

二、認助金額

1.生活費認助:高中、高職學生生活費每月3,000元;國中、國小學生生活費每月2,000元。

2.學費認助:公立高中、高職、國中、國小學生學費每學期5,000元;私立高中、高職學生學費每學期10,000元。

3.急難救助:依個案狀況認助1-2萬元。

 

校內10/18截止,如有需要申請協助者請參考該會網站或洽詢承辦者:註冊組高三承辦人

相關附件
洽詢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