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1131獎學金﹞財團法人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認助清寒學生基金會相關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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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4 年 9 月 13 日 |
發佈單位 | 註冊組 |
公告類別 | 獎助學金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81 |
公告內容 | 申請標準如下: 二、認助金額 1.生活費認助:高中、高職學生生活費每月3,000元;國中、國小學生生活費每月2,000元。 2.學費認助:公立高中、高職、國中、國小學生學費每學期5,000元;私立高中、高職學生學費每學期10,000元。 3.急難救助:依個案狀況認助1-2萬元。
校內10/18截止,如有需要申請協助者請參考該會網站或洽詢承辦者:註冊組高三承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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