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轉知台北市臺北市大安區公所訂於111年11月25日辦理「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點領選舉票、公投票及佈置投 開票所期間,應准予公假登記並核支該公假所遺課務之鐘點費,以利選務工作順利推動,詳如說明,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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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2 年 11 月 16 日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325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該所111年11月8日北市安民字第1116022235號函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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