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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有關114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請就學貸款相關事項
發佈日期 2025 年 8 月 05 日
發佈單位 生活輔導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普通
點閱次數 858
公告內容

有關114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請就學貸款相關事項

一、有關學生申請就學貸款之資格及利息負擔,說明如下:

(一)學生家庭年所得總額新臺幣(以下同)120萬元以下者,可申請貸款,且在學期間免利息。
(二)學生本人與其兄弟姊妹或子女人數為2名者(含未成年或已成年且在學中者),家庭年所得總額放寬至148萬元以下,仍可申請貸款,並於在學期間免利息。
(三)學生本人與其兄弟姊妹或子女人數達3名者(含未成年或已成年且在學中者),不受家庭年所得限制, 皆可申請貸款,且在學期間免利息。
(四)學生家庭年所得總額超過148萬元,惟學生本人與其兄弟姊妹或子女人數為2名者(含未成年或已成年且在學中者),仍可申請貸款,但利息須由學生自行負擔。

二、有關學生畢業後貸款利息緩繳措施,說明如下: 

(一)緩繳本息部分,貸款人月收入未達5萬元者可申請。每增加養育1名子女(含未成年或已成年且在學中者),月收入門檻可再提高1萬元。例如:育有1名子女者,可於月收入6萬元以下申請緩繳本息;育有2名子女者,則門檻為7萬元以下,依此類推。此項措施最多可申請12次(即12年)。
(二)「只繳息不還本」部分,貸款人最多可申請12次(即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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