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教育儲蓄戶執行規定及申請表、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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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4 年 8 月 29 日 |
發佈單位 | 生活輔導組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115 |
公告內容 | 教育儲蓄戶 補助對象:本專戶限補助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致無法順利接受學校教育的本校在學學生。 相關資料如附件,若有申請需求請洽學務處生輔組。 學產基金 一、教育部為運用學產基金辦理學生及幼兒急難慰問金之發放,特訂定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實施要點。 二、適用對象:各級學校(包括進修學校)在學學生及幼兒園幼兒。但不包括就讀大學校院碩士班、博士班、空中進修學院與空中大學研究所 碩士班、空中大學及其附設專科部,或年齡滿二十五歲之學生。 三、相關條件與限制,請參考實施要點;如有申請需求或疑問請洽生輔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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