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宣導於非課堂教學使用影音著作,應事先取得合法授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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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3 年 9 月 08 日 |
發佈單位 | 網路中心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297 |
公告內容 | 轉知MUST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來函。
為宣導尊重智慧財產權,請貴校於非課堂教學或校內各場所有播放音樂、影片等涉及著作權需求時,應事先取得著作權所有人授權,始得應用相關影音資源,避免侵害他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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