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請務必詳閱】112學年度﹝高一、二課程重補修﹞辦法與申請表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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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4 年 7 月 04 日 | ||||||||
發佈單位 | 教學組 |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
公告等級 | 無 | ||||||||
點閱次數 | 3,948 | ||||||||
公告內容 | 1.請同學務必注意時程、仔細閱讀本公告,逾期恕不接受補報名。 2.在校生於校務行政系統之列印報名表權限自7/5(五)下午4點開放,並強烈建議同學於確定各科補考成績後再行印表,避免誤以為尚未取得學分而報名。 3.附件之重補修「暫訂」課表【僅供參考!】【僅供參考!】【僅供參考!】,因各課程開課節數會隨參加人數而有異動,後續將使開課時段也連帶受到影響。因此,最終仍以7/12公告之正式課表為準。 4.若有畢業校友欲補修在學期間於高一開設之必修「物理」(2學分)、「化學」(2學分),因本校課程地圖於111至112學年度入學版有所異動,請分別對應112學年度高二課程「物理上」(1學分)+「物理下」(1學分)及「化學上」(1學分)+「化學下」(1學分)報名。
臺北市立成功高級中學112學年度高一、二課程重補修實施辦法 113.07.02核定 一、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臺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重(補)修學分實施要點及本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補充規定。
二、目的:協助學生奠定學科基礎,克服學習困難,增進學習效果。
三、參加對象:高一、二課程成績不及格之同學。(不包含跑班課程)
四、上課時間及地點:暑假期間自113年7月14日(星期日)起依任課教師能授課時間、需授課節數排定時段陸續開課,並將於教務處公佈欄及網站另行公告上課時間及地點,均須到校實體上課。
五、開班類別: (一)「專班重修」:該課程報名人數達15人以上,每學分上課6節。 (二)「自學輔導」:該課程報名人數未達 15 人,每學分上課3節。
六、成績考查: (一)重補修成績計算:平時成績40%+定期評量60%。 (二)重補修成績達及格基準者,依所定之及格基準分數登錄;未達及格基準者,就重修前後成績,擇優登錄。 (三)重補修教學之教室常規與教學要求比照平時上課辦理;出缺席狀況、上課學習情形、評量成績均列入考核。(如欲請假請直接洽任課老師,無統一請假程序) (四)重補修期間學生缺課節數達該科目重補修教學總節數三分之一者,不予成績評量,該科目重補修成績以零分計算,上述缺課節數不分假別。
七、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113年7月8日(星期一)至7月9日(星期二)每日9:00至14:00。 (二)報名方式:四大步驟【印、勾、簽、繳】
(三)費用:每學分240元。(低收入戶學生如欲申請減免,請於報名時併同提出書面申請免繳) (四)注意事項:所有課程皆不開放臨時加選,請務必於報名期限內完成所有重補修報名,逾期視同放棄權利,需自行負責,不得要求加開課程。如有遺漏或錯誤報名之情形,已報課程符合退費規定可依期限完成辦理,漏報課程恕不接受補報名。
八、退費事項: (一)欲退費者請於上班期間(暑假期間至中午12:00)親自或委託家人至教務處辦理註冊組退費,退費須攜帶證件及退費帳戶存摺影本,將於所有重補修課程結束後,統一辦理退費。 (二)退費期限為該課程第一堂上課前兩個上班日中午12:00前,如遇假日則往前一週推算。如申請退費期限已過,恕不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例:課程A於7/19(五)第一堂上課,則7/17(三)中午12:00前為最晚申請退費期限。 課程B於7/20(六)第一堂上課,則7/18(四)中午12:00前為最晚申請退費期限。 課程C於7/22(一)第一堂上課,則7/18(四)中午12:00前為最晚申請退費期限。
九、本辦法陳校長核定施行,修正時亦同。 在校生如何進行報名操作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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